学院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领会学校关于迎接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实验室有序、安全、平稳运行,我院安全领导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实验室(实训场所)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4月12日上午,学院书记张青、院长唐辉、副院长李乐、副院长刘雯霞、实验中心、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组成的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条目,对学院各类实验室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重点检查了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章、危险化学品存储、危险废物暂存、压力气瓶存储、高温高压设备、用电安全、实验室卫生及消防设施等方面的管理情况。
检查过程中,张青书记指出,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实训场所)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实训场所)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实训场所)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对实验室(实训场所)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唐辉院长指出,针对不同实验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分析,建议将实验室危险等级明确标注在实验室门上,强调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将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到实处,树立安全意识,不可放松安全管理。督促相关实验室管理人员按要求进行认真自查,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学院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