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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新疆植物药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0年主任基金评审工作已完成,具体立项情况见立项通知。请已立项的各位项目负责人填报《新疆植物药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资助项目任务书》,于2020715日将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签字)报送重点实验室办公室。

任务书撰写注意事项:须明确成果类别及数量

1. 方向一关于植物药标本、种子收集与鉴定相关研究,成果部分须确定至少5-8种,并归入重点实验室种质资源库中,否则不予结题;关于质量标准方面的研究,成果部分须至少建立地方标准1项。

2. 基础研究类项目,成果部分须明确至少发表SCI 1篇或中文核心期刊2篇,且申请专利1项。

项目入选者在项目执行期内,若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则视为项目执行过程完成并自动结题。

联系人:李慧芳

电话:13239930287

 新疆植物药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资助项目任务书.doc

 

新疆植物药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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