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7-28
-
2024-07-25
-
2024-07-23
-
2024-07-08
-
2024-06-26
-
2024-05-11
新疆特种植物药资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安全和日常要求
1. 安全第一,实验室安全人人有责!
2. 实验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存放地点。发生紧急事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自救,同时应及时报告老师。
3. 实验室的钥匙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未经允许,非本课题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4. 禁止在实验室留宿;禁止在实验室饮食、打闹、大声喧哗及从事娱乐活动。
5. 实验人员要全程监控实验,规范操作,注意自身和他人安全,尤其是进行加热和用水时,不得离开其可控制范围。
6. 实验室保持干净整洁,实验人员在实验完后要及时清理其工作台面,保持工作台面的干净整洁。
7. 仪器使用完毕必须及时清洗及归位。注意水电使用安全。
8. 实验人员进行有毒有害实验时应尽量选择无其他人员时进行,如无法避开,必须通告其他人员做好防护措施,进行危险实验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妥善处理各种废液。
9. 值日生协助安全负责人注意实验室内的安全情况:
–如发现操作相关问题,及时提醒相关同学解决;
–如发现水、电等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维修;
–如发现仪器问题,及时与仪器负责人沟通,并告知其他同学;
–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老师。
10. 最后一人责任制:晚上最后离开实验室的同学一定要注意检查水、电情况以及各电器的电源(包括:电脑、空调、搅拌器、饮水机等)。
11.每个实验室人员都要对实验室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负起责任,要爱护集体,要有团队合作精神,友爱互助,共同进步。
二、试剂和耗材使用规定
1. 购买试剂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耗材不足应向耗材负责人报告,统一购买。
2. 试剂应标明购买人姓名、购买日期,剧毒试剂须用明显的标识表明毒性,并妥善保管,以防其它人员误动。
3. 试剂按照相关规定位置存放,易燃易爆试剂不可大量囤积,并应小心保管。
4. 试剂、耗材等严禁乱拿乱用,使用后必须归位。
5. 试剂、耗材的使用均应尽量节约,不可浪费。
6. 不得向下水口倾倒有机废液,废液应统一回收处理。
三、仪器使用规定
1. 实验人员应爱护仪器,初次使用仪器必须经过相关老师或同学培训,且在其监督下能正确使用后方可独立操作。
2. 仪器负责人协助老师负责仪器的保管、保养、维修、培训、使用监督。发现仪器有故障者,应立刻停止使用并及时向仪器负责人或老师报告。实验人员不得私自拆解仪器。
3. 使用仪器过程中应先检查仪器完好情况,使用完毕登记仪器运行情况。
4. 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准使用本课题组仪器,如需借用需经过老师同意,并在本组人员协助下使用。
5. 离心机、烘箱、高压锅等危险仪器应小心使用,开机期间不可离开,严格遵守“开机者关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