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16-03-18   作者:教科办  浏览数:70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师市发〔2006〕26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4名。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年满18周岁以上(1998年3月31日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6年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职位中年龄规定“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学历要求
  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应是经国家、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自治区、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后取得的学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近3年来已被师市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公有制单位辞退的;
    5、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人事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记录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聘职位
  详见《2016年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主要有:报名与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27日;
    2、报名网址:
  八师石河子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http://kszx.shz.gov.cn
具体方法:请登录报名网站后,点击页面右侧“快捷通道”中的“考试报名”,详细阅读报名说明,然后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3报名要求:
  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不得多报。请各位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招聘资料,慎重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认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对于把握不准的事项可以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经招考部门确认后再报考。
    4、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仅对考生填写的内容做网上审查,不验证报名资料证件。各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密切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状态,网上资格初审状态为“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行缴费;网上资格初审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有疑问的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
    5缴费:
  缴费标准: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门40元;
  缴费方式:现场确认缴费。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报名费和考试费到石河子人力资源市场(石河子市第一小学斜对面)进行现场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3月28日—31日(工作时间)。
    6打印准考证时间:报考者于2016年4月11日—16日登录八师石河子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http://kszx.sh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语种:汉语。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只要有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就开考。
    3、
笔试科目:报考各职位的考生均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部分职位需要加试相关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2016年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
  (1)笔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地点:笔试成绩于2016年4月20日在石河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sj.shz.gov.cn)公布。
  从发布笔试成绩开始,此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石河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sj.shz.gov.cn)发布。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设定《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招聘1-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
  招聘3-5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
  招聘6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对拟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入闱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从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4月25日—2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1套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报考户籍限制职位的考生还须携带户口本原件及1套复印件,到通知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根据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教师类)或专业技能展示(艺术类)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在笔试成绩公布时予以详细说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成绩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要求
  面试时,考生需提供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其真实身份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另外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5、《2016年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中的教师职位面试形式一般为试讲,详见职位表中备注栏。
    6、《2016年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中,石河子市群众艺术馆、石河子市歌舞话剧团、石河子市豫剧团、石河子市业余体育学校的招聘职位和石河子人民广播电台、石河子电视台播音主持职位因职位特殊,在笔试前先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具体事宜以实际通知为准。对于面试前置职位,不执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平均分相关规定。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师市人社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有疑问的考生提出要进行复查的,经师市人社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作出全面、客观的书面考察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职位空缺时,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师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的主管单位共同研究提出拟聘用意见,并对拟聘人员进行7天公示。
  (八)聘用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九)调剂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可以进行调剂。调剂只在符合空缺岗位条件且面试成绩及格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高低进行调剂。
  四、招聘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纪律
  按兵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第九章规定执行。
  (二)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师市纪委监察局和用人单位的主管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其他要求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的职位: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报考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职位。
  应聘者应诚实守信,主动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聘用,并且3年内取消参加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因应聘者本人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五、招考信息发布与政策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石河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sj.shz.gov.cn)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简章、职位条件、网上资格初审等):0993—2069511、2014939、2066919(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考务和技术咨询(网络报名、缴费、笔试考务等):0993—2013459、2069518(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八师石河子市纪委监察局:0993—201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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